开展苏州市区标准地名规范使用行政检查活动
根据国家地名标准化要求和《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局区划地名处组织人员于2020年5月21日至5月29日,先后会同各市辖区及相关镇、街道地名主管部门实地检查了部分住宅区、大型综合性建筑物(群)宣传、使用标准地名及地名标志设置情况。
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地名宣传、使用情况
检查人员对姑苏区的“平江天地商业中心”“苏城商务中心”、虎丘区“上贤雅苑”“锦绣澜山锦园”、相城区“芊浔花园”“云赋花园”、吴中区“融悦湾花园”“苏州湾湖畔花园”、吴江区“吴越锦麟苑”“太湖朗润花园”、苏州工业园区“君风生活广场”“晴湾上园”等住宅区、大型综合性建筑物(群)标准地名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其中有八个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宣传、使用非标准地名或未按标准书写地名标志等情况。
检查人员现场解释地管理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检查人员向被检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解释了地名管理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依据检查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依据《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出具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告知了法定救济途径。
为了发挥行政检查的长效作用,检查人员对前一阶段责令整改的澜溪湾玉园、绿聚未来商业中心等标准地名使用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效果良好的单位进行了肯定,对存在不足的单位,要求其按照法规规范整改到位。
局区划地名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