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科学方法在地名管理中的应用

网址: www.szdmw.com      发布日期:2023/9/21 9:04:54     


       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是创立现代方法论的基础。而由“三论”所提供的科学方法:如控制论提供的功能模拟、反馈法……,信息论提供的信息方法,系统论提供的系统方法,都注意从横的方面研究某几类或全部科学的共同属性和运动规律。根据钱学森系统科学的体系(见图1)可知,系统科学包括控制论和信息论。当前系统科学向许多领域渗透,正得到各学科、各系统、各部门的大量运用,并且已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美好前景。地名管理是以地名为研究对象,以行政管理为手段,以实现地名标准化为宗旨的一项社会基础管理系统工程和社会实践系统。因此,如果将系统科学方法引进到地名管理领域,必将对地名管理走向现代化起促进作用。



一、系统原则

       现代科学管理最重要的基本方法是系统理论,其根本原则是系统原则。能否自觉运用系统论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现代化地名管理的关键所在。地名管理是一个社会管理实践系统,它由5个要素并以一定结构互相联系而成的统一整体,它有若干个子系统。

       (一)地名管理要素

       地名管理要素就是在地名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条件和环节。离开这些条件和环节,地名管理就无法正常开展。地名管理有以下5个要素:

       (1)地名管理的目的和宗旨。地名管理就是为社会提供标准地名。社会需要标准地名,就需要有地名管理。社会的需要是地名管理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地名管理就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标准地名的需求。

       (2)地名管理的主体——人。人的要素在地名管理中相当重要,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里的“人”指参加地名管理的人,其素质尤为重要。素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名管理所需专门业务知识和能力,二是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地名的公关知识和水平。

       (3)地名管理的物质基础。地名管理物质基础包括地名图书资料、地名档案、地名管理经费等。现在运用微机实现地名查询和检索等功能正日益推广,微机也成为地名管理物质基础之一。

       (4)地名管理的客体。即地名管理的对象——丰富多彩的地名。国家地名管理体制从没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来管理,到现在从中央至县级政府机关有一整套的机构、人员,来专司地名管理之职,这主要就是因为地名管理的客体具有数量多、类型复杂、实用性强等特点。

       (5)地名管理手段。地名管理就是要依法管理地名,此处的“法”包括国家制定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名管理细则。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细则均具有法律效力,是进行地名管理的法律依据。

       (二)地名管理五要素的理论基础

       地名管理五要素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实践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实践首先是有目的的实践,目的是实践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在因素,是实践的一个内部规定和内控因素,是实践活动的发起点。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行动如果没有目的就是无目的、无意义的行动。”实践本身就是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对实践的客体——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和改造过程。

       由此看来,实践活动少不了目的、主体、物质基础、客体、手段这5个环节和要素。实践的目的就是人民群众在改造客观世界中所要达到的目标;实践的主体就是人民群众;实践的物质基础就是生产资料、物质资料;实践的客体就是客观世界;实践的手段就是采用技术和方法,它们是实践活动的五大支柱。

       地名管理是社会管理系统的一个分支,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部分。它与社会实践之间是个性与共性的辩证关系,只有将实践的观点与地名管理特性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比较成熟地概括、抽象出地名管理的五大要素。

       (三)地名管理五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

       地名管理五要素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有机地联系着的。其关系如图2所示:


       由图可以看出:地名管理目的要素是其它四要素的目标和归宿,是地名管理主体的宗旨。地名管理的主体要素是联结其它四要素的纽带,它运用第(3)、第(5)要素作用于第(4)要素达到地名管理的目的,它是五要素中最积极、最主动、最具活力的要素。

       既然地名管理五要素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就应将地名管理视为一个整体、一个系统,运用系统的方法进行地名管理工作预测(制定工作计划、长远规划等)、控制和协调,以达到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达到现代化地名管理的高效率。

       随着近十几年来地名工作在我国得到比较深入的发展,地名管理系统再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系统。这一复杂系统可以分解为以下6个子系统:

       (1)地名管理的决策规划系统。它是地名机构提出的长远的或中近期的地名管理目标、任务、要求、实施的方法和步骤等地名宏观管理的系统。

       (2)地名管理实施系统。其中包括承办政府交办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地名补查、资料更新工作,推行地名书写和译写规范化等。

       (3)地名管理监督反馈系统。包括监督标准地名使用,组织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

       (4)地名管理档案系统。包括归档和档案利用工作等。

       (5)地名管理咨询系统。即向社会提供地名咨询活动。

       (6)地名管理的理论系统。包括地名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学术争鸣等。

       以上6个子系统中存在着许多的联系,其联系见图3。


       地名管理系统由6个互有关联的子系统组成,这就要求地名机构人员要有所分工,每个人都要有主要的事干,各负其责,但又要相互协作。


二、信息化原则

       系统科学方法的另一特征是信息化。信息是地名管理系统中解决问题的着眼点。实践已证实其重要性。

       1990年7月13日南京市地名办公室在《南京日报》公开向社会征集“黑墨村小区”(暂用名)地名。首先,南京市地名办公室的同志得到“南京市要在近郊栖霞区迈皋桥乡建一大型居民住宅区”这一信息,立即研究决定采取报上公开征名、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命名工作,及时将这一信息发诸报端。“征名”本身就是充分获取待定名“黑墨村小区”这一地理实体的信息的过程。因为应征地名要说明命名的理由,这就涉及到应征地名所包含的地名信息。征名过程就是将“黑墨村小区”待定名这一信息传递给社会;然后,社会又将该小区应命何名,为何命此名等信息反馈给南京市地名办公室。8月10日,南京市地名办公室邀请南京博物馆、方志办公室等单位的专家学者9人组成评议小组,本着“照顾习惯、尊重历史、体现规划、方便群众、含义健康、好找好记”的原则,对应征92封信函135条应征地名进行充分研讨。最后报请南京市政府将该小区定名为“北苑新村”;北苑新村内含5个居民片这一信息,采取由西向东、由南向北依次编号为北苑一村、北苑二村……

       从“北苑新村”得名的过程来看:信息贯彻始终,整个过程就是信息的传递和反馈过程。信息化原则、信息观点是地名命名更名工作中的着眼点和突破口。信息化原则在地名管理方案选择过程中的流程如图4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地名管理情报的收集对地名管理方案的选择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收集地名管理情报呢?可以从下面3点做起:

       (1)加强地名宣传,以增强群众的地名意识,增长人们的地名知识。可以通过电视、报纸、张贴广告等途径扩大地名、地名管理的影响。一些有识之士认为,可以在小学常识课教材中加入一些有关地名及地名管理方面的知识,以打好收集地名情报的群众基础。

       (2)走访群众。群众是地名的“用户”,征求群众在地名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定期检查社会上使用的地名是否规范化,重点了解企事业单位及重要的台站港场使用地名的情况。

       (3)地名工作社会化和加强地名咨询活动。南京市地名办公室的命名更名工作在比较重要的地名上向社会征名就是地名工作社会化的典范之一。它使广大群众,增强对地名的管理意识;同时不仅提高了地名工作的知名度,有助于树立地名法治管理的权威,收到了广泛的社会效益,而且也开辟了收集地名管理情报的有效途径。地名咨询是地名管理中的一项内容,地名咨询实质是协助使用者获取所需地名的认识或资料,满足其信息需求和知识需求,方便工作和生活。

       总之,地名管理就是情报(信息)处理过程。地名管理情报(信息)是地名管理系统的组织程序和结构等的表现形式。只有坚持信息化原则,地名管理才能顺利进行。


三、反馈最优化原则

       反馈是最优化的手段,最优化是反馈的目标。反馈是指在地名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反馈。最优化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地名管理系统整体结构的优化;其二是地名管理中解决问题结果的最优化,即得到最优化地名。

       如何来实现地名管理系统的整体最优化呢?应选择和建立各种合理结构,以充分发挥地名管理五要素的作用和地名管理系统的整体效应。地名管理系统的最优化就是指用最小投资(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或者以同样的投入取得最好的社会效益。地名管理系统的最优化取决于该系统结构,即地名管理各子系统、各因素的相互联系和作用。比如一个地名办公室机构中地名干部就有一个配套问题,组织配套恰当,知识结构合理,个人能力就可以综合放大。特别是由于地名管理涉及到管理学、语言学、文字学、历史学、历史地理学、档案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更需要地名干部之间知识的“互补”。

       地名管理系统的最优化不仅表现在整体结构的优化,还表现在地名命名更名等这些具体工作之中。地名的命名更名是影响地名标准化状况的主要因素,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是地名管理中的首要任务。

       如何做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呢?即如何得到最优化地名呢?南京市地名办公室在重要地名命名更名中运用“登报征名”的方法,是非常值得借鉴的。对于一般需要命名更名的地名就不可能都用“登报征名”的方法,但可按下面的途径去进行:首先要遵循地名的命名更名原则,即讲科学、重稳定、体现层次、吸收群众意见、名从主人、同级同名排斥和更名要稳妥七大原则;其次,注意信息的多次反馈,如图5所示。



四、动态原则

       地名管理系统是个开放的系统,不仅存在信息的输入和输出,而且包含各种简单的或复杂的控制和反馈。在系统内外和系统各要素之间都会有各种简单的或复杂的控制和反馈。由此可见,地名管理系统不是一个静态的系统,而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如何理解地名管理系统是个变化的、动态的、有信息的输入也有信息的输出的呢?首先从地名管理的客体——地名入手,就以南京市城区地名近5年(1985-1990)地名变化为例,排除更换、废弃等情况,南京市城区地名增加了218条,平均每年达43条之多。地名的变化呈现出新的特征,随着城区进行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南京市城区地名密度在减小。如住房拥挤的夫子庙街道,1984年有地名122条,至1988年底,因居民居住空间逐年向空中发展,已减少为84条。地名变化,还表现在地名指称对象的空间规模扩大,如泰山新村在1982年还是个自然村,如今已发展成为集镇。既然地名管理的对象总体上处于不断的变化运动之中,因而对它的管理——地名管理也应是动态的、灵活的。

       对地名实行动态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充分把握地名管理过程中系统的信息输入和输出

       地名管理系统信息的输入大致包括:

(1)各级政府对地名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课题;
(2)社会发展导致地名的增加、更换、废弃、指代意义变化;
(3)监督社会使用标准地名时出现的问题;
(4)地名咨询所遇到的问题等。

       地名管理系统信息的输出包括:

(1)公布于众的新地名;
(2)地名咨询时的答复;
(3)监督标准地名使用时所采用的措施;
(4)地名宣传等。

       在信息的输入输出过程中始终要把握地名管理的规律。

       2.地名管理组织形式应向综合方向发展

       现代科学技术整体化的发展趋势要求地名管理组织形式作相应的改变,应向综合方向发展。因而地名机构人员配备要考虑有利于各学科间的相互渗透,有利于调动多学科的力量协同解决许多高难度的综合课题,有利于在接到地名管理方面课题时研究人员能迅速地组合起来。当然,地名机构的灵活性和相对稳定性是相辅相成的。一般应用和发展研究要求组织有较大的灵活性,而基础研究则要求有相对的稳定性。

       当前的地名管理组织形式,远远达不到上述要求。因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上、思想上都未能把地名管理工作提到足够的高度,导致地名机构人员在质和量上以及知识结构组合上都不太适应。目前地名管理工作中难度高、工作量大的课题和任务,主要依赖社会上的力量,例如编纂地名志、地名词典以及地名普查、地名考证等。社会的发展,日益要求地名管理组织形式进一步的完善。

       3.地名机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流动性

       在地名管理系统中人这个要素是最具活力的,因而人才管理是最重要的管理;人才的管理也必需遵循动态原则,实行人才的合理流动。这种流动性应体现在人才开发全过程中,既包括不拘一格的启用、选拔有识之士到重要岗位,又包括调整人才布局,还包括人才的培养和延续等。

       实行人才流动,还要树立全局观念,改革人才管理中的“单位所有制”“部门所有制”,还可以采取地名机构外的专家学者兼职等形式,加强地名机构科研力量和管理工作,促进人才的交流和信息的交换。

       就目前地名机构的人才而言,存在着人才外流的趋势。因此,地名机构人才管理当务之急是要稳定队伍,补充新鲜血液。要做到这一点,须治本,不要只治末,更不要硬卡人,而要增加福利、待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地名办公室具有吸引力。目前当然存在一定的难度,但如果坚持努力,使各级领导理解地名管理的重要作用,从行政上、人员配备上、经费上、物质上加强地名机构的建设,以更好的开展地名工作,其前途无量。


五、集分结合原则

       集指集中、集权,即进行地名管理时要全国一盘棋、集中统一领导。分,就是分权,下放权,在地名管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分级分部门管理。集分结合原则就是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它是系统原则关于整体性和层次性的辩证统一的具体化,又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在地名管理中的体现和应用。

       从地名管理主体——地名机构来说,我国地名机构从中央到地方由国家级、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地区级(地级市、自治州等)、县级(县级市、旗等)四级。各级地名机构均有明确的分工,都有自己明确职责权限。中国地名委员会主要集中精力研究制定地名管理的大政方针、规划、计划、实施宏观的管理,及时指导和解决全国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使地方各级地名管理机构依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区的特点把工作做活做细;省级应侧重于管理跨地区的重要地名,并进行宏观管理;地区级应侧重于抓跨县境的地名标准化和进行检查监督。县级是基层地名机构,县境内所有地名及各项工作均应抓到实处。

       从地名管理系统中的地名管理客体——丰富多采的地名来说,我国疆域辽阔,地名浩如烟海,种类繁多,在具体管理这些地名时,不可能也不必要全部由国务院或国家专门地名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所有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统一审批;只能分级、分部门管理。但要不要集中统一领导呢?我国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多民族的大家庭,如果不统一领导,必然导致政出多门,要求不一,地方上各行其事,这与地名管理中的目的要素——地名标准化相违背。我国对地名管理的统一领导主要表现在全国统一立法,这样可使地名调查的立项、规格、要求、地名命名更名原则、审批权限和程序、地名译写规则、地名标准化的技术规范、地名建档原则和体系、规格、归档、保管和利用制度、地名标志的设置原则和制作要求、地名录、地名志、地名词典、地名图编写体系与要求等方面按统一模式进行。

       集分结合原则是整体与分工的统一。地名管理的大政方针、总体规划确定之后,就要把它们具体化,把任务分解,实行分级管理。为此各级地名机构组成不同等级的地名管理层次,对这些层次分别赋予相应的权利和职责。它对自己管理对象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分级管理就是各层次自负其责,同一层次不能解决的问题由上一层次协调,下一层次要服从上一层次的管理,只有这样既分又合,才能构成有序的多层次的地名管理系统。

       以上系统科学方法五原则在地名管理中运用是分述的,只是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其实在运用它们进行地名管理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时用一个原则就可解决问题,有时要将几个原则结合起来才能奏效。系统科学理论应用领域广阔,在地名管理中应用前景美好,本文只能是初涉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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