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地名管理 传承地名文化 苏州编制镇级地名规划

网址: www.szdmw.com      发布日期:2021/5/31 14:54:27     
规范地名管理 传承地名文化 苏州编制镇级地名规划

苏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 莫俊洪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进入城乡一体化发展新阶段,小城镇范围内的道路、居民区、桥梁等地理实体日益增多。通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发现乡镇地名管理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地名命名更名与城镇规划建设存在脱节,产生了“有地无名”及其他不规范地名现象,影响了行政管理和社会交往。二是由于地名命名管理缺乏前瞻性,新生地名系列化、层次化程度不高,降低了地名的辨识度,影响了地名指位作用的发挥。三是地名文化特色不鲜明,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当地历史文化的挖掘和弘扬,部分具有地方特色的吴文化地名湮没在城镇开发建设之中。
       为此,苏州市从2017年下半年起,将编制镇级地名规划作为推进地名管理规范化和地名文化保护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至2021年3月底,全市96个乡镇(街道)全部启动地名规划工作,其中79个乡镇(街道)已完成。全市已规划6大类24小类地名57605条,编制地名采词库25746条。
       加强组织指导,有序推进镇级地名规划工作
       注重市级指导考核。市民政局先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镇级地名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镇级地名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任务要求,强化监督指导力度;组织专题培训和讲座,提高编制人员能力水平;纳入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用好考核“指挥棒”来全力推动。
       注重县级组织协调。县级民政部门针对地名规划的具体流程、方法开展辅导,帮助各乡镇(街道)落实地名普查、地方史志、区域控制性详规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协助所属各乡镇(街道)做好地名规划公示、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等事务,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并监督实施。
       注重镇级主体责任发挥。作为镇级地名规划编制实施的行政主体,各乡镇(街道)均成立地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聘请地名专家参与编制工作;组织协调编制机构完成规划设计,开展综合论证评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进行社会公示;制作规划成果,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区政府审定后,报苏州市民政局备案公布实施。
       科学编制规划,确保镇级地名规划量质并重
       明确规划地名类别。镇级地名规划范围包含了陆地水系,陆地地形,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科教文卫体单位共8大类24子类地名,并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规划地名的广覆盖。
       明确规划基本原则。首先,镇级地名规划应与小城镇建设等规划相衔接,满足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其次,地名系列化层次化与传承吴文化相协调,形成地方文化为主线的系列地名资源,编制地名采词库,做到历史继承与创新使用相结合。最后,坚持专业力量与群众意愿相结合,博采众长,倡导“系统规范、雅俗共赏、方便易记”的地名规划理念。
       编写规划设计书。组织专业力量梳理各类地名资料,研究分析现有地名命名规律和存在问题,依据城镇建设规划情况划分地名规划区块,编写地名规划设计书,确定地名命名规律的延续或调整方向,提出各个区块内地名采词导引、地名文化保护要求措施等。
       完成规划方案设计。根据规划设计书和地名采词库,编制地名规划名称方案表,对前期梳理的现状、未来规划建设的地理实体及其规模逐个进行评估、论证,确定其名称是否命名、更名或调整起止、方向等,形成最终的规划方案并绘制示意图。
       强化源头治理,镇级地名规划实施初见成效
       规范地名管理。通过镇级地名规划,将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相对固化下来,实现规划区域内地名的有序管理,使地名命名更名更加严格、规范,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按照地名规划的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了地名标志设置,巩固了地名规划成果。
       夯实基层基础。通过编制工作,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基层地名工作队伍;各地挖掘、整理了一批有价值的历史老地名,纠正并形成了3000多条新的地名调查资料,进一步充实了地名普查成果;地名规划经批准备案公布的同时,抄送地名管理相关部门作为今后开展地名申报审批、地名标志设置等工作的依据,夯实了地名管理的工作基础。
       赓续地名文化。地名文化的挖掘是地名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综合考虑各相关方面的因素,确定规划区域的历史文化特色,譬如镇湖的苏绣系列地名、沺泾的阳澄湖景系列地名等,以增强地名的文化品位和内涵,促进了地名文化传承与弘扬。

版权所有:苏州吴文化地名研究所    联系电话:0512-57576767 
接待地址:昆山市玉山镇祖冲之南路1666号清华科技园5号楼 
业务主管单位:苏州市民政局     备案号:苏ICP备20015087号-1